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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F-1恢復學生身份上訴兩次終成功[2019-06-18]

年份:2018~2019
國籍:
中國
申請人:
陳小姐
案件:
F-1恢復學生身份

本案時間節點:
08/28/2017:陳小姐自行遞交F-1恢復身份申請;
11/27/2017:USCIS發出補件通知(RFE);
01/24/2018:USCIS拒絕F-1恢復身份申請;
02/22/2018:遞交開案重審reopen申請;
07/25/2018:USCIS拒絕重審;
08/23/2018:第二次遞交reopen申請;
11/28/2018:USCIS發出同意重審的通知;
12/12/2018:USCIS發出補件通知(RFE);
01/10/2019:回應補件要求;
01/23/2019:USCIS批准F-1恢復身份申請。
 
難點:
• 陳小姐因為不熟悉規定而失去學生身份,為節省費用又自行提交F-1恢復身份申請,走了很多彎路;
• 陳小姐錯過了補件通知(RFE),無從下手準備補件資料,失去最後的機會導致F-1恢復身份申請被拒;
• 申請重審時移民局不承認新事實新證據,也不認為適用法律有誤,態度強硬;
• 第一次重審申請不成功,陳小姐和我們都面臨極大的壓力,逾期停留時間越長風險越大。
 
背景簡介:
陳小姐大學畢業後2016年赴美深造,開始就讀語言學校,之後轉學到college,但因為不熟悉規定,轉學中兩所學校未銜接上,I-20被終止失去了F-1學生身份。陳小姐上網查到F-1學生恢復身份規定後,認為自己完全符合恢復的標準,所以自己提交了F-1恢復身份的申請。然而沒想到等待5個月後直接收到了拒絕通知,原因是未回應補件要求。陳小姐很生氣,認為自己從未收到補件通知(RFE)怎麼能怪她呢?決定請律師捍衛自己的權利。
 
陳小姐通過網上搜尋找到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見面諮詢後當即決定委託臧律師團隊幫她提交I-290B重審申請,希望我們能夠幫助她恢復身份繼續在美國完成學業。
 
成功關鍵:
1. 和時間賽跑,在最短時間內制定策略、準備材料:
被拒後需要在30/33天內遞交I-290B(Appeal/reconsider/reopen)申請。陳小姐找到我們時已經過去10天了,剩下不多時間內我們指導陳小姐迅速和學校取得聯繫,獲得證明文件
,同時為她起草了宣誓書、律師申訴函,趕在33天期限內通過FedEx遞交給移民局。

第一次重審被拒後,臧律師團隊迅速進行案例研究,並針對移民局的觀點如何反駁和進一步補充證據進行了論證,最終在30天內成功遞交了第二次的重審申請。
 
2. 如何成功打開案件重審(reopen):
Reopen重審要求有新的事實(new facts)。在第一次重審申請時,移民局認為根據系統記錄他們已於11/27/2017寄出補件通知;陳小姐地址未變,最終收到了拒絕通知,推定她應該收到補件通知,她未能證明沒有收到補件通知。我們提交的新材料:例如學校證明信、收發室答覆郵件、宣誓書等都不能算作新的事實,從而駁回(dismiss)了重審要求。

第二次重審申請,臧律師團隊提出了未收到通知的舉證責任問題,據理力爭陳小姐學校收發室提供的意見應當屬於新事實新證據,並提供了陳小姐新學校的接收資料,以及如果陳小姐不能獲得重審機會的嚴重後果。最終移民局接受了重審要求,Reopen陳小姐的恢復身份申請。
 
3. 風險控制和應對策略:
由於遞交Reopen並不能阻止逾期停留時間的計算。如果重審一旦被拒,對於申請人將面臨非常大的逾期風險。陳小姐01/24/2018被拒,07/25/2018移民局拒絕重審,這時已經過了6個月。臧律師和陳小姐討論了接下來可能的各種後果及應對方案,如果由此產生的逾期停留將來要再來美國是否有解決辦法?如需豁免需要滿足哪些條件?陳小姐在充分瞭解後,最終選擇再次重審。
 
案件成果:
移民局3個月後同意啟動重審,並且很快發出了陳小姐一直沒收到的那封補件通知,臧迪凱律師團隊在30天內協助完成補件,不到2周就收到了批准通知。陳小姐收到批准後高興萬分,歷經一年半終於恢復了學生身份得以繼續求學。在MBA入學事宜辦妥後,特定前來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表示衷心的感謝。

律師點評:
受到川普政府嚴政的影響,F-1學生不僅在領事館簽證難度加大,在美國的學生也很容易失去合法身份,申請F-1恢復學生身份的申請在增多。之前我們講到的:80美元導致F1學生身份終止;畢業申請OPT錯過期限而不得不申請恢復身份,都發生在最近一年內。廣大學生朋友應更加小心謹慎,除了完成學業,申請CPT/OPT遵照規定,如位址發生改變10天內通知移民局。另外,移民局通知用平信寄出,寄丟或寄錯也是有可能,導致申請人舉證更加困難。如果您有相關問題,歡迎致電預約我們的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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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姓名為化名。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4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
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
www.tsangslaw.cn
聯繫電話:1-800-985-1234(美國專線) / 86-138-1811-4320(中國專線)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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