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8月起入境美國新規:有逮捕記錄的綠卡持有人將面臨強制審查!!
2026年8月19日,洛杉磯海關與移民律師協會召開內部會議,透露了一項針對綠卡持有者的入境政策重大調整。本文喜瑞都移民Joseph Tsang律師團隊梳理核心要點,供有出行計畫的綠卡持有人參考。
以往:綠卡持有人入境若有逮捕記錄,海關官員可自行詢問後決定是否放行,多數人最終仍可入境。
現在(洛杉磯海關已明確執行):只要系統顯示逮捕記錄,現場官員無權決定放人。無論案件是否定罪、是否撤銷、過去了多少年,一律帶入二次審查(Secondary Inspection),須由海關內部律師審核後決定是否放行。
以前進“小黑屋”通常為幾小時等候問話。
新規下,海關律師需逐一審核案卷,若當事人未隨身攜帶結案證明、警方報告等完整檔,律師無法快速判斷,扣留時間可能從幾小時延長至數日。
今年最高法院一項新判例賦予海關新許可權:海關可以“Parole(假釋)” 方式讓綠卡持有人入境,而非必須以“永久居民”身份放行。
兩者的關鍵區別在於:
以綠卡身份入境,政府取消身份並遞解的法律門檻較高;
以“Parole”身份入境,海關可在事後認定當事人“不可入境(Inadmissible)”,從而大幅降低遞解難度。
這意味著,即使最終放行,入境身份的性質可能已發生變化。
海關官員特別提醒:綠卡掃描後第一屏即顯示逮捕記錄。若被問及“是否曾被逮捕”時回答“沒有”,會被認定為虛假陳述,後果可能比逮捕記錄本身更嚴重。
務必如實回答,並主動出示準備好的法律檔。
逮捕(Arrest)的界定標準:被戴手銬、帶回警局、打指紋、正式立案。完成此流程,記錄將永久留存。
以下常見情形均屬逮捕記錄:
🍺 酒駕(DUI),即使僅罰款了結
🏠 家暴糾紛,即使雙方和解
🛒 偷竊、打架等一經立案的行為
特別注意:即使檢察官放棄起訴(Drop),逮捕記錄依然存在,同樣觸發新規。
入籍成為公民:公民不受此政策影響,是最徹底的解決方式。
出境前備齊檔:提前調取警方報告(Police Report)、法院判決書、撤銷起訴書、結案證明等,紙質版隨身攜帶,以便被查時快速提交,加快審核。
離境前主動申報:通過 DHS TRIP 系統提前向海關說明案情,或申請Deferred Inspection,使海關提前備案,返美時即便被查也能更快處理。
目前該政策已在洛杉磯海關明確執行。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正與全美各口岸海關溝通,確認是否為全國性統一指令。鑒於最高法院判例適用於全美,該政策存在擴展至所有入境口岸的可能。
綠卡持有人如有任何逮捕記錄,建議出境前認真評估行程風險,備齊相關法律檔。即便記錄發生在多年前,仍可能在本次入境時觸發審查。建議轉發給身邊持綠卡的朋友,提前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