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委託律師辦案時或許會遇到這種情況:在案件辦理途中因為某種原因需要更換律師,或者辦理另一階段的移民手續想委託一位元新律師,需要之前的檔,但先前律師有的卻不願意配合提供,甚至還故意扣留檔。遇到這種情況就讓您頭疼了。在這裏USLawChina提醒大家,其實有些律師的這種做法已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可以根據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法律規定,無論什麼原因(即使是雙重代理(dual representation)的另一方客戶不滿意),若客人終止代理,律師都不能扣留有關客戶權益的檔。USLawChina將相關的具體規定提供給讀者:
1. 移民律師同時為申請人(Petitioner)和受益人(Beneficiary)提交申請,代表了雙方當事人,雙方都可以將該律師視為自己的代理律師,一方都有權要求更換律師。
2. 律師在為客戶代理案件時,不得作出對客戶有害的行為。
3. 在律師代理期間直至案件結束,律師必須盡最大努力保護客戶的法律權利,在案件結束後及時移交與客戶權益有關的檔、資料。
4. 律師要對服務過的客戶負責,包括不向反方客戶洩露先前客戶資料。
5. 律師不得強迫申請人(Petitioner)或受益人(Beneficiary)一方同意成為從屬客戶(subordinate client),放棄自己的某些權益。
6. 某些州不允許“律師滯留權”,也就是說律師不得保留和客戶法律利益相關的檔。
USLawChina提醒廣大朋友,如果您在今後遇到相似的情況,一來可以根據這些法律規範自己來爭取,再來也可以請新委託的律師和之前的律師溝通,要求對方返還檔。這樣就不會延誤您後來的案件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