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去除條件式婚姻身份--豁免申請操作指南(極大困境)
  • 編號:AA-025
  • 類型:e-Book
  • 類別:移民->親屬移民
  • 價格:$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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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條件式婚姻身份--豁免申請操作指南(極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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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說明

【用途】

條件式綠卡持有者遭到美國配偶或父(母)的虐待,無法聯合申請,需遞交豁免申請來去除條件,以獲得永久居留權。

【法源依據】

IMFA (Immigration Marriage Fraud Amendments of 1986),8 CFR §216,8 CFR§235.11(b),INA §216,8USC§1186

【申請注意事項】

1.豁免申請通常都需要面談,面談時需證明持條件式居民身份的配偶或子女被其配偶或父母虐待。如果無法證明此種情況,申請將遭拒絕,申請人會失去身份,並被驅逐出境。

2.條件式居民身份已被終止,但尚未離境美國,或正處于驅逐程序中的前條件式居民也可申請豁免。

3.無論申請人的婚姻是否仍然存在,都可以申請豁免。

相關問答
1. 持條件式身份的孩子被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父/母虐待,同樣受虐的持條件式身份的配偶是否可以申請豁免?
2. 條件式身份的妻子並未被身為美國公民的丈夫虐待,但受到公公的殘酷對待,是否也能申請豁免?
3. 是否要在2年期限到期前90天才能進行受虐的豁免申請?
4. 持條件式綠卡的孩子應如何申請去除條件式身份?
5. 申請期間,是否可以出境旅遊?
6. 逾期停留將遭到怎樣的懲罰?
7. 持條件式綠卡的時間是否可以算入歸化入籍的所需時間?
8. 申請期間是否可以歸化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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