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兒童身份保護法--公民21歲以下離婚子女(境內調整身份)
  • 編號:AA-016
  • 類型:e-Book
  • 類別:移民->親屬移民
  • 價格:$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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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身份保護法--公民21歲以下離婚子女(境內調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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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美國公民21歲以下的離婚子女可以通過CSPA法案減少由於簽證處理耗時所造成的兒童簽證的受阻乃至延誤的情況,使家庭免受分離之苦。

【法源依據】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SEC.101.[ 8 U.S.C.1101],Pub.L.No.107-208,116 Stat.927《兒童身份保護法案》(2002.08.06),國務院電文(DOS Cable) 015049 ,國務院電文(DOS Cable )131625,Johnny Williams在2003年2月14號發布的關于兒童身份保護法案的2號備忘錄,愛國者法案(the Patriot Act)424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2002年8月6日當日或是以後提出的移民申請;2002年8月6日以前就提交移民申請,但是申請在2002年8月6日還沒有結果的,是未決的;2002年8月6日前移民申請得到了批准,但在2002年8月6日之前提出的調整身份申請在2002年8月6日之前還沒有下最後判決的都可以申請CSPA的保護。

2、美國公民21歲以下的離婚子女――-離婚子女的年齡可以凍結在法院判決其婚姻終止的當天。

3、在2001年9月11日之前提交申請,且在2001年9月滿21歲或在2001年9月30日後滿21歲的案件受益人可以申請愛國者法案的保護。

相關問答
1. 如果個案適用CSPA法案和愛國者法案關於年齡的扣減會自動生效嗎?
2. 美國公民在2004年初為19歲的已婚兒子提交I-130表格,兒子04年年底已離婚,請問可否申請CSPA 的保護?
3. 我是一個美國公民,我在2001年8月為我的已婚女兒遞交了移民申請,但她2003年已經離婚,離婚時年齡為20歲8個月,請問是否可以受到兒童身份保護?
4. 我是在2002年1月為我的兒子遞交了移民申請,但在2002年8月6日還沒有結果,我的兒子在他21歲前已經離婚,請問我可以提出CSPA對他的年齡進行凍結嗎?
5. 我在2002年10月拿到了我兒子的移民申請(F-3)批准通知,他03年離婚,當時剛到21歲,請問他還可能申請CSPA的保護嗎?
6. 在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的同時向移民局遞交凍結年齡申請,是否可以進行移民類別提升(upgrade)?
7. 如果之前有關部門已經判定某兒童的年齡屬於超齡,是否還有通過CSPA尋求移民的機會?
8. 兒童身份保護法案提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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